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优化简述
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作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.0版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新功能和优化功能包括:扣减检查、增加确认签名、注销检查、退税回收期、异常发票查询等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的扣税或抵扣。主要新功能如下:
所有发票均需在确认用途后进行核对。
可审核的发票类型有: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、增值税(费)电子普通发票。发票用途包括:申报扣减或非扣减、出口退税和代理退税,这三种用途相互独立,同一发票只能选择其中一条路线。另外,扫描证明发票的默认目的是申报抵扣,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抵扣税额。
两次扣减检查以添加确认签名操作
优化后的可抵扣审核流程为:可抵扣发票审核、应用统计、查询统计表、确认签字。以上步骤完成后,即可进行增值税申报。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在确认签名前取消支票,并在确认使用后重新核对。
三注销勾选
取消检查按钮添加在系统首页。准备取消的纳税人,需要提前确认核对的,可以在本期纳税申报完成后,通过“取消核对”功能,提前确认下一张税务发票的日期。取消支票后,他们可以在纳税期的自然月份确认签名。在取消检查之后,您还可以根据需要“取消注销检查”。
四回退税款所属期
纳税人在上期退税期满需要继续验证发票时,可以进行退税期的操作。回退税款所属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,系统才会显示“回退税款所属期”按钮,具体包括:1.纳税期限跳入下一时期后,企业在当期撤回申报;平台获得的退税期增值税申报结果为“未申报”;3.在回退属期的申报期内。
五异常发票查询
该系统提供了发票表异常查询功能,纳税人可以在发票审核确认后,对异常状态(包括失效、逃逸、红潮或异常管理状态)的发票清单信息进行统计。非正常发票不能作为代扣、代退或代退税款的依据,应按有关规定办理。